“貪婪的欲望不斷膨脹,敬畏之心不斷消失,完全忘記了‘絕利去欲、不辱于身’的教訓……”回顧自己偏移的人生軌迹,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陽朔縣财政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張某江悔恨不已。
張某江,男,1969年10月出生,先後在陽朔縣金寶鄉政府、縣發改局、縣林業局、縣财政局工作。在2014年至2021年間,張某江先後利用任縣林業局、縣财政局“一把手”的職務便利,在工程項目承攬、采購、招标、工程評審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286.3萬元。2019年,在項目評審結算過程中,采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政資金30餘萬元。
2021年11月,張某江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被陽朔縣紀委監委給予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。張某江因犯貪污罪、受賄罪等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,并處罰金62萬元。
初心蒙塵 欲随權長起貪念
張某江出生在一個邊遠山區的貧困家庭,從小他便深知“知識改變命運”的道理,一心讀書,考取了中專,工作後端上了“鐵飯碗”,成為村裡人引以為傲的國家公務員。幼年的窮苦經曆,鑄就了他吃苦耐勞的品質。“不能亂收人錢财”是母親給他的教誨,讓他也曾有過幹淨、純粹的幹事創業時光。
由于工作表現出色,張某江逐步成長為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,仕途上可謂順風順水。可随着工作崗位的調整,張某江手上的權力越來越大,在圍獵者眼中,财政局長就是一尊“财神爺”,巴結他辦事的人也越來越多。每天沉迷于觥籌交錯中,在他們的吹捧恭維下,張某江的心态漸漸發生了變化。
不正之風是腐敗滋生的溫床。逢年過節,老闆們都會拿着禮品、煙酒和購物卡來拜訪,張某江從最初的忐忑不安到後來的坦然接受,逐漸忘記了自己的初心。“向我行賄的對象,有的是互相熟識的老朋友,有的是熟人推薦介紹的老闆,我為他們辦成了事,他們給我一點辛苦費、勞務費時,就如同接過他們遞來的一支煙那樣自然、順手。”思想松懈、紀法意識淡薄讓張某江逐漸喪失理想信念,黨性修養的弱化,導緻精神上缺“鈣”,得了“軟骨病”,從接受宴請到收受請托人财物,失去了原則,打開了貪腐的大門。
漠視紀法 濫用公權謀私利
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開,就難以關上。“權能變錢”的觀念慢慢在張某江腦中形成。
“參加警示教育大會,看到别人受法紀處分覺得事不關己,沒有形成震懾和警醒作用,心存僥幸。”“我是财政局長,掌控一方财權,大小事情一個人拍闆定調,沒有人能監管得了我。”
2016年至2017年,張某江在工程承攬上一人說了算,通過直接安排、打招呼等方式安排項目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賄賂89萬元;2018年至2021年對項目招投标等進行暗箱操作,不惜改變原有的制度,先後幫助不同公司,并分配相關業務,收受賄賂183萬元。本應是堤壩和防火牆的規章制度,在張某江看來形同擺設,肆意“拍闆”搞權錢交易,在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。
資财來路不正,心裡有鬼,自會想辦法遮掩躲藏。為轉移貪污賄賂所得資金,2020年4月,在黨政領導幹部承包經營農村土地問題專項清理“回頭看”工作中,張某江夥同其親屬簽訂虛假土地承包轉讓協議,将自己受賄款56萬元現金交由親屬,再讓親屬以支付土地轉租款的名義彙入其本人的銀行賬戶。事後,張某江以虛假轉讓協議書及56萬元轉賬記錄向組織謊稱自己完成了清理任務,隐瞞其違規承包農村集體土地的事實。
“作為組織培養的一名的領導幹部,本該忠誠、幹淨、擔當,但在需要我體現忠誠老實的時候,我沒有言行一緻。”曾一度認為自己的貪腐行為做得“天衣無縫”而沾沾自喜,如今其親屬也成為了共犯,張某江悔不當初。
欲壑難填 心理失衡大肆斂财
“能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,沒想到輪到我時政策又變化了,覺得組織委屈了自己、虧待了自己,心理慢慢失衡,滋生了收取‘好處費’來彌補的愚蠢念頭。”審查調查期間張某江說。事後得知組織早已将他列為考核對象時,張某江覺得自己辜負了組織的厚望,犯下了嚴重的錯誤。
反腐敗鬥争的強大聲勢像一張無形的巨網,張某江幡然醒悟,自己違法違紀的事有朝一日終難逃法網。在經過強烈的内心掙紮後,張某江選擇了主動投案。
在留置期間,張某江深挖他走向違法違紀道路的思想根源,寫下了長達36頁紙的忏悔書,“我每收下一筆賄賂,就為自己的人生道路埋下一顆炸彈,收的次數越多,埋下的雷就會越多,最終會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。”“我辜負了親人的厚望,傷害了妻子,連累了成績優異即将高考的兒子……”字裡行間充滿了對家人深深的愧疚。
從寒門子弟到“一把手”,從全村學習的榜樣到警示教育的典型,張某江的腐化變質令人唏噓,也給廣大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。